您的位置:首页 >快讯 >

今日关注:一破产公司破产财产接管遇难题,上铁法院多番统筹协调终化解

新民晚报讯 (通讯员 黄诗原 记者 江跃中)因牵涉主体多,矛盾纠纷大,历时近三年,管理人仍未接管一破产公司名下房屋,破产案件推进严重受阻。法院如何调解,一揽子化解纠纷?近日,上海铁路运输法院(以下简称“上铁法院”)精心审结一起破产衍生诉讼案件,该案前期破产财产接管难、群体性矛盾纠纷激烈,经过法院妥善调解,避免形成连环诉讼,一揽子解决各方利益冲突,实现了“三个效果”的统一。

案情回顾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2020年6月17日,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本申(化名)公司破产清算一案。管理人调查发现,该公司曾将名下一处房屋出租给郭某,郭某已预缴租期内全部租金;次承租人张某投入较大成本,将房屋改造为人才公寓对外出租,现有26户实际租赁,且为满租状态。

因涉及主体众多、矛盾纠纷大,管理人历时近三年,未能接管该房屋,严重制约破产案件的推进,故只得诉至上铁法院,要求被告腾退房屋。

上铁法院经梳理研判认为,鉴于本案法律关系交织、权利主体众多,还需通过诉源治理,协调各方利益,力求形成整体方案,一次性化解本案矛盾。

经法官专业释法、悉心明理、耐心调解,最终促成各方形成整体解决方案,转租获利的承租人,自愿退还部分费用并放弃主张剩余租金,担保人同意部分处置款以共益债务赔偿张某损失,张某获得赔偿后,负责妥善清租。

据悉,达成调解协议后,管理人已顺利接管该房屋并开展了相应评估工作,目前,案涉房屋已实现上线拍卖,破产案件得以顺利推进。

法官说法

上铁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法官高建清

审判实践中,破产衍生诉讼尤其是涉及接管不动产案件,因涉及主体诸多、法律关系复杂、各种社会矛盾交织,亟须探索形成破产衍生诉讼的诉源治理新机制。本案即是上铁法院积极探索调解预防等诉源治理方式,多元化解破产衍生诉讼纠纷,推动破产衍生诉讼案件案结事了的典型案例。

在审理该案时,主要做法为:一是通过认真沟通,细致了解案件矛盾纠纷的关键点,认真听取管理人、承租人、房屋实际管理者等各方核心诉求;二是通过专业释法,各方明确知悉己方的主要权利义务,推动形成调解的法律基础;三是通过悉心明理,促成各当事人按照公平公正的社会价值理念,妥善调整利益分配,使得实际承租人的损失得到合法合理分担,最终妥善解决本案矛盾纠纷。

学习“马锡五审判方式”提高案质效、提升司法公信、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是协调本案思路所在。法院多次与各方沟通协调,考虑到次承租人确有损失且生活困难,管理人也与债权人多次协商,各方均作出相应让步,达成调解,最终以共益债务的形式,在房产拍卖变现后支付次承租人部分损失,同时承租人也作出让步,退次承租人半年租金。

自上铁法院集中管辖审判职能转变后,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增幅明显。后续法院将继续探索诉源治理新做法,完善破产案件特殊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,既满足破产案件推进的现实需求,通过诉源治理促进破产财产接管,防止连环诉讼从而避免破产案件周期过长,又从整体上妥善化解各方矛盾,满足破产案件当事人多元、高效、便捷的解纷需求。

关键词: